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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是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是

2021-01-12 208
普法内容
1、被侵权人故意; 2、不可抗力; 3、自甘风险; 4、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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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9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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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是否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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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8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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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7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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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2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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