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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情况,具体如下: 1、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主张未缴出资股东和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情形: 1、一人独资企业中,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而股东无法证明该情况不存在的; 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3、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其他情形。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情形有: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 5、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6、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7、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
1、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独立人格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2、一人公司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的; 3、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出资的; 4、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 5、股东抽逃出资的
股东会承担公司的债务的情形有: 1、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
1.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
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则不适宜担任股东: 1、个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正被执行刑罚、或者正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正在被公安部门通缉的嫌疑人; 4、因贪污、受贿、侵占他人财产、挪用公款、或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公司股份,并实际出资后,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即转化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使用该资产对外承担债务。除了
公司在挂牌上市的过程中尤其是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今天我们来讲讲关于董监高任职资格方面的问题。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1、个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被限制民事行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