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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法律救济手段可以帮你维权新报综合讯企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可以分为积极的保护和消极的保护两种。积极的保护又称为事前保护,即建立相应的保护制度,防患于未然。消极的保护又称为事后保护,即当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出现后,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侵犯商业秘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例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2、行政责任。例如,警告、行政罚款等; 3、刑事责任。例如,罚款、拘役、有期徒刑等。
侵犯商业秘密一般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侵犯商业秘密涉嫌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或者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予追诉。
侵害行为人的行为可以构成侵害商业秘密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观构成要件。行为人对侵犯商业秘密具有主观恶意; 2、客观构成要件。行为人实施了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教唆等不正当手段; 3、因果关系构
负责监督检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侵权行为规定行政处罚是我国法律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特点。行政处罚的规定还加重了侵权者的责任,即不但要赔,而且可以罚,加强了对商
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保密合同或者竞业禁止合同约定,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违反上述约定的劳动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
在实践中,法院在确定行为人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后确定赔偿数额的方法通常是以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为依据确定赔偿额。这种损害赔偿方法,实际上是民法中损害填平原则的具体应用。关于侵害商业秘密而造成的损失认定,要注意商业秘密本身的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包括了: 第一,行为人通过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等不正当手段,非法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第二,行为人对外披露、擅自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自己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构成犯罪,会判刑。侵犯商业秘密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