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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屋婚后拆迁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法律上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夫妻一方的婚前房屋,一般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不能对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进行分割。
要看房子是产权房、还是上房子,以及取得时间、相关权利凭证上登记谁的名字等,要说的详细些才好具体分析。
婚前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所得拆迁补偿款及婚后又用于购买房屋的,原则上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但是拆迁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以家庭为单位
没有特殊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
夫妻单方买房是否算共同财产,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男女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一方单方面买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房屋仍然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即使房屋只登记在一人名下,房屋也是
如果是女方一方婚前的个人房产,婚后发生动迁,这时候并不能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男方并不能分得,女方的婚前个人房产拆迁所获得的补偿。这主要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纳入一方个人财产部分。同时,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首付由一方支付,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一方名下,就算婚后是由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这项房产也属于首付款支付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前首付以及婚后房贷都是以自己的财产支付的,房产更加不会属于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