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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是对收养关系解除效力的一般规定,即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即行消除。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则是对收养关系解除效力的特殊规定,即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
虽然没有与养父母登记收养关系,但是户口以迁入与养父母属于子女关系,也就是说,户口本是按照子女关系登记,这样和他女儿结婚是没办法办理,需按照收养情况解除收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
收养关系能解除,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收养的可以解除,如果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的,解除收养关系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通常情况下,在被收养人成年之前,收养人是不能解除收养关系的。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则可以解除:(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如果被收养人在10周岁以上,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2)收养人不
1、解除收养关系之后,未成年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会恢复,但是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不一定会恢复。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该支付生活费。 2
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可以解除,但是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相关规定:《民通意见》规定: 38.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
解除劳动关系方式,具体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
同居关系如何解除,首先要看同居是否构成事实婚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事实婚姻的特点有三个:1、同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2、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同居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情形。另外,如果同居关系是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并且男女
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以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只要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预告解除;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