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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跟着包工头在建筑工地做活,因为包工头不具有用人主体资格,根据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四条“建筑施工、矿山公司等用人单位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有用人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
在工地上受伤,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才算工伤。 劳动者在工地上受伤,并不都是工伤,只有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且不属于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才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
如果认定是劳动关系,则先作工伤认定,进而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再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索赔,确定具体的赔偿范围和数额。 如果是一般的雇佣关系,则作伤残鉴定,赔偿范围则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护理
工人发生工伤,仍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要做的就是找到厂方相关负责人要求做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假如厂方不
员工在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这个问题就要看受伤原因的,如果是交通事故受伤,同时不是职工的主要责任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
可以委托律师出面帮你们进行赔偿金的谈判争取最大利益。咨询工伤认定部门,劳动工伤鉴定部门作鉴定。没买工伤险的话由公司负责承担赔偿事宜,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最好委托律师帮你按部就班去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
在厂里受伤是否属于工伤,不能一概而论。一般而言,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的核心要素有三个,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和工作原因。最核心的因素的“工作原因”,是构成工伤的充分条件,“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更多的是证明工作原因的辅助因素,同时也对工作原
建筑工人在工地受伤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工伤人员治疗工伤,应当到当地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工伤人员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国家和当地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可以进行报销。除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在工地上班受伤骨折赔偿的内容如下:1,工伤医疗费,康复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辅助器具费;4,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5,停工留薪期工资;6,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7,生活护理费;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