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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家庭法律的相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无论婚姻多长时间,即使结婚不到一年时间,只要是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都可以依法进行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离婚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1、离婚时个人婚前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不予分割。 2、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一致可自行处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如果双方在香港通过协议离婚,则国内财产按照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进行分割即可。离婚协议无论是在香港签署还是在大陆签署,只要不违反大陆法律强制性规定,通常都合法有效,大陆法律也承认该离婚协议的效力。如果夫妻在香港通过诉讼离婚,则双方可根据香港法院
离婚后双方婚姻关系终止,除非财产混同,否则即便离婚后同居,各自名下的财产也归各自所有。 那么哪些情况属于财产混同呢? 比如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公司,获得的经营收入虽然放在一方账户内,但也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再比如双方离婚后,共同出资
婚内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从而解除婚姻关系,这时候法院在判决分割财产的时候,还是会倾向于照顾无过错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财产分割就会采取不平等的分割。根据婚姻法第39条规定,法院首先会照顾子女以及妇女,比如说照顾直接抚养子女的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