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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在拆迁协议签订后无法予以否认或推翻,但是如果出现以下四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便可以提出挑战并试图予以推翻:第一,与本次拆迁有关的行政许可被撤销或者被认定为非法;第二,负责评估房产价值的相关机构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评估结果不够公正合理
征地批文乃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的批准文书,作为征地环节的关键凭证,乃是实施土地征收以及后期项目建设之必备要素。 然而,实践中所见,行政机关所发布的公文往往令公众茫然不知所措,以为其符合法律规定,势必导致土地被强制征收。实际上,持有征地批文并非
没有征地批文的拆迁协议无效。没征地批文,那就是违法征地,即使签了字也是可以维权的。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
1.没有征地批文属于违法征地,但有了征地批文也不一定合法。 2.征地拟公告出来后,市、县、区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征地情况进行调查,查清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情况
1、合法的征地行为都必须要有征地公告征地批文的,而且还要公布补偿标准。 2、给你们足够的补偿之后才可以征收土地的。这个补偿价格太低了,一亩地的补偿价格应该是四五万的。建议你们不要妥协继续跟政府谈判要求
1.没有征地批文属于违法征地,但有了征地批文也不一定合法。 2.征地拟公告出来后,市、县、区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征地情况进行调查,查清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情况
没征地批文是征地合法性的证明文件,没有批文是不能征收土地的,所以在没有征地批文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拒绝征地拆迁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
不合法。 征地拆迁,即由政府严格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之后,才可以实施的一种行政行为。 但是,某些征收人为了规避复杂的法定程序,就直接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和“协议搬迁”的方式,实施对土地的征收,这种行为因为没有法律依据,所以属于违法
按现行的拆迁执行情况来看,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产证就是谁的名字。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般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因为拆迁协议只有所有权人签字后才有效
以下5种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可以反悔更改: 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