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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什么情况下不受理

劳动仲裁什么情况下不受理

2020-02-20 8
普法内容
1、申请仲裁主体不合格; 2、争议的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3、不属于受案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4、仲裁申请已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5、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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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仲裁不受理的情况
    仲裁不受理的情况

    (一)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二)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三)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2020-06-19 270
  • 什么情况下劳动仲裁公司会赢
    什么情况下劳动仲裁公司会赢

    首先必须要有劳动仲裁申请书,这是劳动维权的基础。其次必须准备充足的证据材料,证据才是全案的核心。用人单位有哪些违法行为,就相应地提供证据证明。准备好劳动仲裁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据材料之后,必须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单位住所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2020-10-05 255
  • 什么情况下提起劳动仲裁不构成争议
    什么情况下提起劳动仲裁不构成争议

    以下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 1.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2.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3.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2020-02-10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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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情况下劳动仲裁不会受理,怎么规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

    2023-09-03 15,340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受理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

    不受理,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劳动监察管辖,如果是劳动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

    2022-02-26 15,340
  • 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呢?

    一般以下理由,可以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022-05-06 15,340
  • 什么情况劳动仲裁受理时间是多久

    劳动仲裁机构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有特殊情况的,可延长十五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

    2022-10-1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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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劳动仲裁? 01:37
    什么是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全称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换句话来说,也就是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其适用范围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所列举的各种具体劳动关系争议中。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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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仲裁立案后下一步是什么 01:06
    劳动仲裁立案后下一步是什么

    劳动仲裁立案后下一步是调解,开庭,裁决,申请执行。在申请劳动仲裁时,立案时需要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等材料。在立案之后开庭,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员会会下达仲裁裁决书。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第一,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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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六个条件有哪些 01:09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六个条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个条件是: 1、申请⼈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与申请仲裁的争议⽆直接利害关系;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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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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