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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7年修订后的《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恢复执行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另一种是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 2、恢复执行无需法院做恢复执行的裁定书。
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会15日内受理。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如果法院执行到财产,会告知其前去领取。 2、如果法院没有查到财产,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3、法院查不到财产,申请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法院会终结本次执
行政复议的对象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决是司法行为,不能行政复议。假如你对于执行中止裁定书如何复议等知识还有兴趣,想要更加深如的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可以咨询相关的专业律师
恢复执行,是指中止执行的情况消失后,继续进行原执行程序。《仲裁法》第64条第2款规定:“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这一条明确要求,人民法院应用裁定的形式宣布恢复执行。而法
恢复执行,是指中止执行的情况消失后,继续进行原执行程序。《仲裁法》第64条第2款规定:“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这一条明确要求,人民法院应用裁定的形式宣布恢复执行。而法
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同产采取法定执行措施,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暂缓或撤销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执行措施,但必须经人民法院核准。对已控制的被执行人财产,申请执行人应当及时申请办理续冻、续封手续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
执行和解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民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然后让被执行人按照执行和解的内容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去人民法院提
法院裁定书下来,会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天后实施强制执行。判决生效之日起或判决生效之日之内支付多少钱。换句话来说,也就是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判决书说明给付日期,判决生效。届时被告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即凭判决书。判决生效文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到该法
对执行异议复议终审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需要从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