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1、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显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人。 2、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
通过代持股权协议书签订。代持股权协议书范本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住址:住址:鉴于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实际出资公司的部分股权(以下称为代持股权)
隐名股东与债权人的区别在于股东拥有的是所有权,而债权人拥有的只是债权,一般股东是不能够进行退股的,只能够进行转让,但是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进行债务清偿。其次债权和决策权是没有关系的,但是股东拥有决策权。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区别表现在隐名股东作为公司企业的实际投资人,但一般不直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负责,但显然股东则必须对公司的相关事项负责,如果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的,股东需要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显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人
这两者是不一样的,隐名股东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需要按照公司章程完成出资,但是不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不参与股东大会。成立有限公司之后,最好不要设立虚拟股东,因为容易引发重大的法律纠纷。
股权代持协议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该协议实现隐名股东的投资目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可能禁止或限制隐名股东实施投资行为或投资于特定行业。如果隐名股东属于被禁止或限制实施投资行为的人,或者其拟投资的企业所在的行业属
隐名股东指的是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通常不在工商登记名册内,不能对抗外部第三人。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协议具有约束力,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的具体全部权利。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备有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行使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由公司的董事组成的,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这二者在职责、成员任期等方面存在差异。股东会负责的关于公司大局方面的决策,而董事会负责的是
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