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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是指承包人(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要求发包人(建设单位)给与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索赔是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单方主张权利的要求。
工程索赔指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是正确的。 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
索赔的提出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索赔事件以后,或者承包商发现索赔机会,首先提出索赔意向,即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索赔意向通知书及时通知发包人或者工程师,向对方表明索赔愿望、要求或者声明保留索赔权利,这是索赔工作程序的第一步。承包人向发包人的
索赔是指承包人(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要求发包人(建设单位)给与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索赔是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单方主张权利的要求。
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另一小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其特点是在两个合法权益发生冲突,为了
1、按照定额计价的工程索赔费用计算合同或者找遍文件约定的索赔内容计算。 2、按照工程量的清单计价工程项目工程索赔费用计算计价,依据参照工程拦标价。 3、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的工程款,发包人出了要支付一定的
合同成立要件: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承包方向发包方索赔的程序为首先在索赔事件发生后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然后向工程师提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上诉资料后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最后再向工程师送交最终的索赔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
发包人反索赔,即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是指由于承包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或是由于承包人的行为使发包人受到损失时,发包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向承包人提出索赔。广义的发包人反索赔包括二方面,一是施工索赔的预防,二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可以索赔: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创造施工条件。工程设计变更。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或进度款。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因施工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