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什么本人的健康档案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什么本人的健康档案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什么本人的健康档案

2023-05-10 39
普法内容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根据劳动法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者的健康档案,并保管好档案资料。当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其健康档案交还给劳动者本人,并由劳动者本人签收确认。如果劳动者需要转移档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确保劳动者的健康档案得以顺利转移。劳动者的健康档案是保护个人健康权益的重要文件,包含个人的健康检查记录、病历、医学证明等重要信息,需要妥善保管。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将健康档案交还给离职劳动者或者拒绝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合同: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方面的内容,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2、劳动报酬:规定了工资支付、加班工资、绩效工资等方面的内容,保障了劳动者的薪资权益;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了工作时间的安排、加班和休息休假的制度,保障了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和休息权益; 4、劳动保护:规定了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保护措施,保障了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妇女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了妇女和未成年人在就业方面的特殊保护措施,保障了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劳动权益; 6、劳动争议处理:规定了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和方式,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7、法律责任: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法行为的责任和处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障了法律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综上所述,劳动法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基础和基本保障,它的主要内容涉及到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的保护、劳动争议处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稳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用人单位违法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00:59
    用人单位违法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需要向员工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本人工资。公司辞退员工必须要具备法定的情形,经过法定的程序,否则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不具备法定理由,不遵守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关系的,都是

    2,077 15,340
  • 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01:03
    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如下: 1、在试用期间经过培训、学习仍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的,例如泄露了保密的内容; 3、存在严重的不可挽救的失职行为,给用工单位造成巨大损失; 4、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4,107 15,340
  • 户口本可以办健康证吗 01:07
    户口本可以办健康证吗

    户口本可以办健康证。有身份证的人员,在体检大厅登记处交上身份证即可完成信息登记和照片提取,然后领取血管,缴费后即可进行体检。身份证丢失的顾客,每周三、五上午8点至11点持派出所丢失补办证明、户口本、暂住证、驾驶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

    8,171 15,340
法律综合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唐玉娟律师 唐玉娟律师

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企业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188-2687-0637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