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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有效的法条规制,执行完结之后是不可以提出异议的。 执行异议则需要在执行流程当中适时地提起,即起自执行程序启动实施直到执行环节全部完成。若在此期间,案外人士提出了执行异议,人民法院将会依据法定程序展开认真仔细的审查,若异议的观点符合事
可以的,只要在执行过程中,执行终结前,都可以提起执行异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
若对法院执行裁定书不服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受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
执行完毕还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
1楼说得对,强制执行的依据是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是不能就强制执行提起上诉的,但是你可以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提起上诉(如果改判决二审程序的话,那么你只能提起申诉)至于上诉期限: 1、《民诉法》第147条民事
关于执行异议追加被执行人中现实司法实践中,当被执行人有转移财产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名下以规避执行的情形时,申请执行人往往依常理,,直接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这是申请执行人一大法律“误区”。根据最高人
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
登记离婚之后,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自办理离婚登记之日起生效。但是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需要先向法院确定协议的效力,如有变更协议条款或者补充协议的一并提交法院认定。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应当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常是指
对执行异议复议终审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需要从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
执行和解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民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然后让被执行人按照执行和解的内容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去人民法院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