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的确认,即划分和证明房屋产权的归属。与房屋产权取得的方式相适应,确认房屋产权的主要方式是:[1] 第一,查证有无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的事实; 第二,查证有无继承取得房屋产权的事实:其中之“事实”,首先应以书证和物证为依据,没有书证和物
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确权。房产证是权利人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以及办理确权手续。
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继承。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村民以户为单位承包的,土地确权的原则与之是一致的。承包人去世,如承包人的户口本上还有其他家庭成员,土地还在承包期内的,家庭成员可以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集体收回土地。《土
房屋产权的确认,即划分和证明房屋产权的归属。与房屋产权取得的方式相适应,确认房屋产权的主要方式是:[1] 第一,查证有无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的事实; 第二,查证有无继承取得房屋产权的事实:其中之“事实”
依法成立的小产权房转让合同有效。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转让的是依法可以进行转让的房产权利。
依据下列规则确认不动产物权的归属: 一、确认不动产所有权的最直接办法是依据登记记载。 通过登记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转移、变更的情况向公众予以公开,使公众了解某项不动产上所形成的物权状态。登记制度对于市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处理公有住房出售后纠纷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按‘九四’方案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为一人的,在诉讼时效内,购房时的购房人、工龄人、职级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购房资格的出
房屋确权,通俗理解就是确认产权人对房屋拥有完整产权并进行产权登记。对于无证房产,如果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属于集体性质,或者房屋使用人并未拥有房屋的完整产权,则房产不能确权。如果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且房屋使用人拥有房屋的完整产权,
集体产权的房子发生产权转移可以办理过户的情形包括:1、继承。2、分家析产。3、集体内部调换房屋。因为以上原因办理集体产权房屋过户的,应向乡镇政府房管部门提交以下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证、建设规划许可证。2、依法继承的材料,或分家析产
部分小产权房可以转大产权。通常我们将产权存在瑕疵,未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称为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分为很多种,经济适用房,或者上世纪90年代购买的单位集资房、房改房都属于小产权房,这些房屋通过补交差价、缴纳土地出让金,是可以合法办理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