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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和总公司同属于一个法人主体,最终债权债务是由总公司承担,因此,社保缴纳,工资社保承担,不论由分公司,总公司承担都可以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可见分支机构具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其能够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形成劳动合同订立、解除、终止
可以,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分公司和总公司同属于一个法人主体,最终债权债务是由总公司承担,因此,社保缴纳,工资社保承担,不论由分公司,总公司承担都可以的。
1、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即可; 2、如果你手里没有调动的手续,只是办理离职手续,这时公司趁机解雇你,那你到时就被动了; 3、相应的工作交接手续,应该办理。
与总公司有事实劳动关系,总公司授权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可以写,受总公司的委托与劳动者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
1、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2、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综合上述,整理有关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因为自身原因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辞退员工时,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但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规定一个统一的赔偿金额,在个案中,具体要补偿或者赔偿多少钱,要看具体的情况和员工的工作年限
分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可以是一个人。总公司可以设立法人,而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可以由总公司法人代理这类分公司的负责人。法人代表可以为分公司的负责人,法人是企业本身,法人代表是自然人。公司可以下设总公司和分公司,这样的公司是只有一个法人和一个
单位突然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以劳动者工作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进行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非法解除的,按照上述标准双倍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