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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是一个选择性罪名。 2、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这3种行为,不论是同时实施还是只实施其中一种行为,均构成本罪。如:介绍他人卖淫的,定介绍他人卖淫罪;兼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3种行为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
介绍卖淫罪与容留卖淫罪两者之间的区别是组织卖淫罪为建立卖淫组织,无论是否具有固定的卖淫场所,组织卖淫必然要建立相应的卖淫组织。容留卖淫罪是仅为卖淫人员提供进行卖淫活动的处所的行为
拘留证写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可以取保候审,前提是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1,强奸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数额只是认定因素的一部分,例如上海的地方性规定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起点标准:(1)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2人次以上不满10人次;(2)引诱、容留、介绍未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刑事责任是:犯本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附加罚金;情形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若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附加罚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引诱幼女卖淫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通过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引诱幼女卖淫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四个要件: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与此同时,也严重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引诱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指不满14周岁的少女。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所谓的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或者其他物质或非物质利益诱饵,或者采取灌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介绍贿赂罪只有一个法定量刑幅度,只有在犯罪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此外,实施介绍贿赂行为的人员,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