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
应该向户籍管理机关求助,或者开具户籍证明。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关于户口簿问题的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
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应在一个月内,由户主或监护人向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不需当事人提供未落户证明,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母双方
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应当提供居民户口簿,无法出具户口本的,可凭公安部门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
女方想再婚,前夫不给户口本,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结婚证。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2.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首先,法院是不处理有关“迁户”等户口问题的,与户口有关的全部问题,统一由派出所的户籍科解决、处理。如果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自己的户口迁入男方户口簿的,在离婚时,可以选择迁出,符合当地派出所规定的,可以选择分户或单独制作户口簿。需要提供
结婚了女方户口不迁一般不会怎样。法律并没有规定,女方结婚必须要把户口迁到男方名下,女方没有迁户口的,也并不会影响孩子办理准生证等情况。户口迁不迁到男方家里,最终还是看女方和男方家里面的想法,只是把户口迁到男方家,很多人都觉得方便一些。结婚后
离婚后女方户口一直不迁走的处理办法如下: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