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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显然,土地所有权的买卖、赠与、互易和以土地所有权作为投资,均属非法,在民法上应视作无效。耕地可以享有转让权。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
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
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颁布后,自留地一般占生产队耕地面积的47%.自留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社员,自留地上的产品归社员所有,长期不变.社员的自留地和开荒地、饲料地生产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关于农村水田自留地宅基地继承政策的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该规定表明法律并未禁止农民出租、出卖住房,而是在农村村民出卖住宅以后,
宅基地属性不可以是耕地,主要还是因为宅基地的用途是用于住宅。而且根据我们国家相关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农村土地宅基地的使用权应当是归属于村民个人所有,但是所有权是归村集体或者是国家所拥有的。关于宅基地属
1、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得单独转移且不能用于抵押、不能进行继承。 2、以户为单位申请的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作为家庭成员个人财产进行继承。宅基地是村民按户申请使用的,宅基地使用权属于该户内家庭成员共同共有,户
2021年农村一户一宅基地政策如下: 1、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历史上形成的居住基地面积过大、“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处理。在人均土地面积较小,不能保证家庭有宅基地的
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可以的,但有很多的限制买卖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已经得到本村的村民委员会同意,并最后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转让人和受让人都是同一个村的村民; 受让人确实没有宅基地,申请符合宅基地规定的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必须
村改居后宅基地性质依旧为集体土地。由于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村改居后,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政策。因违法而无效等原因,国家通过征收手段是,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唯一途径,其他任何手段包括村改居,都不能自然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 村改居就是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