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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确切地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只是凝聚了极强烈的感情色彩的一种情绪化表达。在法学理论中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格式合同”,即为重复使用不经双方协商而预先拟订条款的合同。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还需要需要根据合同确定,如果该条款是格式条款。
“霸王条款”,确切地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只是凝聚了极强烈的感情色彩的一种情绪化表达。在法学理论中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格式合同”,即为重复使用不经双方协商而预先拟订条款的合同。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
一般约定这种条款的都是霸王条款,退费纠纷,归根结底说还是得看合同约定,综合分析合同是否有继续履行的可能
1、与该机构协商退款,双方做出各自的让步减少诉讼带来的时间还金钱成本上的消耗。 2、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表明该机构违约带来的损失,请求法院判决该机构退还费用,并且可以要求其赔偿一些违约金
霸王条款的合同签字了,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相关条款无效。所谓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条款;而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
首先,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合同的霸王条款,在法律上主要是指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在这种情况下,格式条款的相对人,可以依据合同法第39条以及第40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或者确认格式条款无效。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合同法霸王条款不一定无效。如果霸王条款并没
霸王条款是指自然人或者经营者为了逃避法定的义务,减少自身所负的责任,而制定的一种不平等的格式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我国注册贸易公司有以下几个条件,分别是:进行公司名称的核准;要有注册资本,根据我国法律,贸易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要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公司成立时,可以设监事会,也可以设监事会,但需设一名监事。要有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