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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 1.双方持以下材料 (1)双方户口本 (2)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 (4)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5)离婚协议书 到民政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3.通过后发给《离婚证》。
一、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二
结婚和离婚都应当到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1.需要离婚证,此时离婚证相当于单身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结婚前可以订立婚前财产协议。办理结婚证的时候有一项是需要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的,对于二婚
1、不需要。不一定非得到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 2、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
离婚不一定在结婚地,如果是协议离婚,应当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离婚地点不是必须在登记地。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其中,登记离婚只能在夫妻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起诉离婚可以向被起诉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即协议离婚,必须在夫妻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
内地居民也可以在台湾登记结婚。但是需要提交一定的资料,同时还需要提供内地居民出入台湾境内的许可证。具体来说,内地居民在台湾地区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资料包括以下内容:1、经海基会验证的结婚公证书;2、内地居民也就是大陆配偶本人的出境许可证。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