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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签订了五年了如果没有超过保证期间,则担保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1、口头约定的借条到期后,担保人还要承担担保责任。如果设立担保物权的,债权有效,担保物权就有效。如果保证担保,按约定期限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期限是债权到期后6个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
保证期间从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可能还是有担保责任的。
可以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担保人有连带偿还债务。
属于对借款协议的变更,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焕廷法律服务团队A为您解答。
担保期限不是长期有效。担保期限以在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为依据。但是如果约定担保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则以法律规定期限为准。一般担保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担保未月
借条是否过期,应该从借款人所承诺还款之日起开始计算,一般分为三种情况: 1、在五年时间内,债权人从未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的,借款人也从未表示过要还清借款,在此种情况下,债务就错过了诉讼时效的保护期,如果在诉讼中,被告以借贷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理由
借钱不还,担保人需要承担双方事先约定的担保责任。一般来说,民间借贷合同涉及的都是保证责任,这里的担保人实际上是指保证人。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如果债务人借钱不还,保证人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也就是替代的债务清偿责任。换句话说,担保人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借款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主合同。如果主合同被认定无效,担保合同也会随之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但是,合同被认定无效,并不意味着违约的当事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担保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担保人如果对主合同,也就是债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