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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子女也不一定就是事实婚姻。只有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才会构成事实婚姻。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现在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有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才按事实婚姻处理。
有孩子了不一定是事实婚姻。如果男女双方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算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
事实上,婚姻可以离婚。1994年2月1日前符合婚姻实质性要求,符合法律效力的事实婚姻,向法院起诉离婚;1994年2月1日后符合婚姻实质性要求的,在离婚前需要补发结婚证。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后未登记结婚的,男女生活在一起,有性关系,都是同居关系,不是事实婚姻关系。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前未登记结婚的,是婚姻事实。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1、现在法律上不承认事实婚姻了,你们只能算是同居关系,你的权益,不受民法典的保护,但你的权利,还能受民事法律的保护。不管同居几年都不能算是事实婚姻。 2、事实婚姻特征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
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都符合婚姻的实质性要求,那么有孩子就是事实婚姻。如果是实施后,就不是事实婚姻,因为中国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不一定触犯重婚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只要其中一方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同时与第三人以夫妻的名义长期地同居生活,身边的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或者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这时候双方就涉嫌触犯重婚罪。同时,如果有配偶一方与第三者虽然
并不是抢走孩子就能拥有孩子的抚养权。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孩子跟着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应该避免因为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让孩子受到二次伤害,尽量要和平的与对方谈判,双方遵循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如果一方恶意的抢夺
目前法律是不承认事实婚姻的。现行法律是不认可事实婚姻的,因为民法典中是没有关于事实婚姻的相关的规定的,只是司法实践中还会出现事实婚姻,对于民法典之前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现行法律是按照同居关系进行处理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同居的一方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