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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出生是活体的是可以继承遗产的。根据最新法律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首先,胎儿享有继承权,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顺利分娩,为胎儿所保留的遗产即成为出生之婴儿取得的遗产,当然能够继承。 其次,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是无法继承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的,该部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予等对胎儿的利益保护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可以接受遗产或者遗赠。但是,如果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相应的遗产份额或遗赠份额由被继
胎儿是一个特殊的未来的继承权利主体,他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已存在于母体中了。从继承开始以后到分割遗产时,胎儿虽然没有出生,成为现实的权利继承主体,但鉴于继承权基本上是属于一种身份权,胎儿作为死者亲生子女,
遗嘱继承可以免除胎儿的继承份额。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如果胎儿在出生时存活的,无论存活的时间长短,都可以视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也就能够享有和行使继承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未出生的胎儿保留应有的继承份额。也就是说,即使胎儿尚未分娩
只有满足特定条件的,女婿才可以继承岳父母的遗产。根据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去继承遗产。 1、虽然儿媳和女婿不是公婆或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但是在一定的情况下也可以享有相应的继
遗产继承女儿有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法定继承中,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作为被继承人的女儿,与被继承人的儿子享有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