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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字的房屋拆迁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是不可以反悔的。拆迁人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
拆迁协议签字人已过世处理办法如下: 1、有遗嘱的按遗嘱,持被拆迁人的死亡证明和遗嘱,到拆迁单位办理拆迁协议更名手续。 如无遗嘱的,配偶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办理,并将协议变更为配偶名下。如果其配偶同意将协议更给某个子女(其他子女必须书面同意放弃)
1、协议就是双方协商的结果,签字盖章即生效,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要反悔,就属于违约行为,按协议上的违约条款或者法律规定处理。2、如果协议内容明显有失公平,或者在违背本人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可以提
一般来说,《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在下面4种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
签订拆迁协议议,生效后不能反悔。反悔应当按照协议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这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就拆迁房的面积、价格及补偿款的履行方式等民事权利义务达成的协议,根据民法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平等、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等原则,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签
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签了拆迁协议后不能反悔。拆迁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被拆迁人拒不履行拆迁协议约定的义务,政府拆迁部门有权要求被拆迁人继续履行拆迁协议。例如,拆迁协议签订后,政府按约定支付了拆迁补偿款,被拆迁人却拒不搬迁,则政府拆迁部
拆迁补偿不公平已签字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利益遭受到不合法的侵害时,是可以维权的,维权的手段主要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协议丢失的补办办法为: 1、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针对房屋拆迁后的补偿条款达成一致后,签订相应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一般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一式四份,主要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各持一份,同级人民政府保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