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2023上海经济适用房政策
2023上海经济适用房政策

2023上海经济适用房政策

2022-12-29 2,505
普法内容
上海经济适用房供应标准: 对申请购买经适房的,按照下列标准供应: 一、单身申请人士,购买一套一居室。 二、2人或者3人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 三、4人及以上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 四、申请家庭人员较多、申请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或者经区住房保障机构同意,申请家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机构收购的,区政府可以酌情放宽住房供应标准,但须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备案。 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审核通过的家庭将通过计算机程序公开摇号取得轮候序号,并根据排序先后进入选房专场选购住房。因此,能否购买到经济适用住房,不取决于申请家庭提出申请的时间先后。 2、受理:区房管局受理申请,对要件原件进行审验,并与相关复印件核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上海市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对经审验不符合条件的,将要件原件及复印件退回申请人,并向其出具《上海市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通知书》。 3、公示:区房管局要将经审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在拆迁现场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公示栏进行10天的公示。 4、审核:初审过程中,街道住房保障机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户籍年限、住房面积核查,之后委托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济状况核对,随后开展为期10天的初审公示。初审通过的,区住房保障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核查,随后开展为期7天的复审公示。 5、摇号和选房:两次摇号,主要采取公开摇号方式轮候选房,第一次摇号确定轮候次序,建立轮候名册;第二次摇号确定购买或者承租的经适房。 6、购房:申请人自《购房证明》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持该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单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单位与符合规定的购房人签定《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后,收回购房人所持《购房证明》并留存备查。 7、登记: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在办理权属登记时,登记部门应与网上销售明细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办理权属登记,并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字样和准许转让日期。转让日期。一处选房和购房结束后,本次购房中取得的各种证明和通知书将作废,新的经济适用住房楼盘销售时,符合申购条件的人员和家庭需按照上述环节,再次参与购买。 四、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适房: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适房。
《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建立和完善本市住房保障制度,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参照原建设部等七部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试行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 本试行办法所称的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按照有关标准建设,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及租金标准,面向本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第三条(管理部门) 市政府设立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制度、政策、规划和计划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区(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该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房屋管理部门是该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 市和区(县)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财政、税务、民政及监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管理与监督工作。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县)房屋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分别设立住房保障机构,承担经济适用住房的事务性工作。 第二章: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 第四条(规划和计划编制):区(县)政府应当根据本区(县)住房保障需求、城市规划实施和土地利用现状等情况,组织编制区(县)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经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城乡建设等部门综合平衡,报市政府批准后,纳入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市和区(县)规划国土部门应当在安排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并确保优先供应。建设用地紧缺的部分中心城区政府可以向市政府申请统筹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经批准统筹安排建设用地的经济适用住房,由提出申请的区政府组织实施供应,并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土地占用补偿等费用。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上海地摊经济政策
    上海地摊经济政策

    根据上海城管以及相关部门的规定,支持特色小店开展“外摆位”经营,实施“轻微免罚”制度,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商户需向夜市管理部门申请,要遵守市集的管理规定,合理合规有序,在明确时间、地点范围后,由城管、食品安全部

    2021-03-26 787
  • 部队经济适用房新政策离婚
    部队经济适用房新政策离婚

    军人经济适用房同国家经济适用房一样,是为了满足中低收入的家庭的购房需求。不同的是,军人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主体是军人,且是符合要求的军人。具体的要求根据部队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夫妻房产分割,首先按照双方的协议分割。

    2021-03-02 369
  • 我国上海经济适用房经济是如何的
    我国上海经济适用房经济是如何的

    上海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1、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利人拥有有限产权,其产权份额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购房价格占相同地段、质量的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在《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中约定,并在房地产登记信息中予以载明。

    2024-06-05 22
专业问答更多>>
  • 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及南京经济适用房政策

    根据最新消息,2015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及2015南京经济适用房政策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什么房子能卖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

    2022-02-11 15,340
  • 保定经济适用房预售政策保定经济适用房国家政策

    保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

    2022-04-14 15,340
  • 经济适用房2023

    1、土地是划拨而非转让,所以经济适用房买到的时候无土地使用权; 2、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套型都有国家严格的限定; 3、经济适用房的买下必须需要国家相应的限定,也就是人均寓居面积和家庭人均收入必须达到当地的

    2023-09-02 15,340
  • 经济适用房政策是怎样的,出售经济适用房时需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2022-03-2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吗 01:11
    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吗

    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具体分析如下: 1、经济适用房是有房产证的,但是不能转化为商品房房产证。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与普通商品房的房产证不同; 2、经济适用房的职工拥有有限产权,5年内不得交易,住满5年按一定比例购买获得全部产权后可以依法领取房产

    175 15,340
  •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00:59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房申请应符合以下的三个条件: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

    9,383 15,340
  • 经济适用房如何过户 00:47
    经济适用房如何过户

    经济适用房的过户的流程如下: 1、先由买卖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2、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的网签备案; 3、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等相关的过户费用,并且取得税费完税证明。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 4、买卖双方带上相关的资料,办

    1,440 15,340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陈渊律师 陈渊律师

上海市高源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公司法
咨询律师
186-2182-2625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