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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的基本当事人包括: 1、出票人。即制作票据,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的人员; 2、持票人; 3、其他票据债务人。
汇票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已存在的当事人,是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出票人,是指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收款人,是指票据到期后有权收取票据所载金额的人,又称票据权利人。
汇票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票据是依据法律按照规定形式制成的并显示有支付金钱义务的凭证,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
就票据法所规范的狭义票据来说,票据可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见票即付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上述汇票的概念中,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
基本当事人指的是票据行为中不可或缺的当事人,但是承兑人只在承兑汇票中是不可或缺的,在票据行为中并不是不可或缺的,如支票就不需要也不存在承兑人这样的当事人。背书人,并不是票据行为都需要背书,就不存在背书
在票据的出票行为中,有两个当事人,即出票人和受票人。在一般情况下,由于出票行为的基础关系是商品服务交易关系或者债权债务关系,两票据又是票据当事人之间支付债务的凭证,所以,出票人一般是基础关系中履行给付
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有:被背书人、保证人、出票人、委托付款人、承兑人、持票人、背书人、被保证人、持票人等。且前述所称的汇票一般是指由出票人签发,并由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
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主要有下面几点区别: 1、两者的承兑人不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以外的付款人;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 2、出票与承兑方式不同。商业承兑汇票即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在收款人签发后由付款人承兑。相比
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如下: 1、表明“支票”的字样。这是为了确定票据的性质,使当事人易于辨认,以确定自己的权利义务;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是指出票人作出的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付款,而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意思表示; 3、确定
公司吸收合并,指的是至少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为一家企业。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吸收合并基本程序为: 1、计划合并的公司股东,必须要做出合并的决议; 2、合并各方公司,需要分别制作资产负债表以及资产清单; 3、各方公司达成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