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留置权怎么实现
留置权怎么实现

留置权怎么实现

2021-06-04 41
普法内容
1、以留置物折价。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订立债权人取得留置物所有权的协议以实现留置权,性质上属于代物清偿,即以移转留置物所有权的形式代替债务的清偿。 2、依法拍卖留置物。按照法定的拍卖程序,以拍卖所得价金清偿债权,这是留置权人变价留置物取偿的主要方法。 3、依法变卖留置物。变卖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协议约定以留置物折价和拍卖留置物以外的方法变现留置物以清偿债权。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留置权及留置权实现的方式是什么?留置权的成
    留置权及留置权实现的方式是什么?留置权的成

    第一,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 所谓折价就是指,经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或者协议不成时经由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按照留置物自身的品质、参考市场价格,把留置物的所有权由债务人转移给债权人,从而实现留置权的一种方法。 第二,债权人可以依

    2024-05-29 17
  • 2023留置权实现手续
    2023留置权实现手续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留置权的实现应依以下的程序进行: 1、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多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 2、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

    2024-05-30 14
  • 民法典规定留置权人该怎么去实现自己的留置权
    民法典规定留置权人该怎么去实现自己的留置权

    一、留置权人该怎么去实现自己的留置权 债权人依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后,如果债务人在宽限期内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用于清偿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2024-07-06 9
专业问答更多>>
  • 的法律特征,留置权的设定,留置权怎样实现

    一、留置权的法律特征留置权的法律特征主要有: 1、留置权具有从属性。 2、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 3、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 4、留置权只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二、留置权的设定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

    2022-10-29 15,340
  • 留置权人实现留置权必备的条件解析

    1.留置权人须给予债务人以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留置权人并不能立即实现留置权,而必须经过一定的期间后才能实现留置权。这个一定的期间,称为宽限期。 2.债务人于宽限期内仍不

    2023-01-17 15,340
  • 实现留置权的方法应该如何实现

    1、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 2、债权人可以依法拍卖留置物。 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拍卖留置物协商一致,则可以自行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如果当事人就拍卖没有达成一致,则只能通过法院依据《民事诉

    2022-11-28 15,340
  • 留置权人如何实现出让权

    债权人依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后,如果债务人在宽限期内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用于清偿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2022-06-2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债权人实现自己债权的方式 01:08
    债权人实现自己债权的方式

    大部分情况下,债权人通过债务人的主动履行来实现其债权,但也有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能偿还债务的情况,此时债权人要想实现债权,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方式: 第一,针对暂时无履行能力的债务人,给债务人展期; 第二,针对已无盈利能力的债务人,以物抵债或

    731 15,340
  • 财产被留置后债务人怎么办 01:02
    财产被留置后债务人怎么办

    首先,在财产被留置时,债务人与留置权人应当约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债务人可以依据留置权人的意思,获得六十日以上的债务履行期限。其次,债务人应当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否则,留置权人可以与其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或

    1,307 15,340
  •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有什么不同 01:17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有什么不同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有以下不同: 1、概念不同。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处理基础。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是以本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

    2,264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