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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 2、离休后工资照发,并按照参加建国工作的不同时间,每年增发1~2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作为生活补贴。享受上述待遇的离休干部,一律不再发给任何形式的奖金。 3、对老干部离休后的医疗、住房、用车、生活用品供
1、丧葬费:1995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发放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由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2008年9月1日起,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
农村村干部没有退休金的待遇。退休金以前用人单位负担退休职工生活保障金,现在已经随着制度的改革不存在了。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退休后领取养老保险金只要满足两个条件就可以: 1、达到法定退休
离休后的待遇是,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离休后工资照发,并按照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同时间,每年增发1~2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作为生活补贴。享受上述待遇的离休干部,一律不再发给任何形式的奖金。另外
离休干部应享受的生活待遇主要包括离休费、生活补贴、住房、用车、医疗保健、护理费等方面。1980年10月《国务院关于公布〈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0]253号)规定:干
退休后的待遇是基本的政治待遇保持不变,生活待遇略优越。退休后,根据革命工作的不同时间,每年增加1份工资~两个月的标准工资作为生活补贴。享受上述待遇的退休干部将不再发放任何形式的奖金。此外,对老干部退休
离休干部应享受的生活待遇主要包括离休费、生活补贴、住房、用车、医疗保健、护理费等方面。10月《国务院关于公布〈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253号)规定:干部离休后,原标准工资(
离休干部护理费最新标准如下:1、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800元;2、1937年7月7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
伤残证的待遇如下: 1、国家对具有残疾证的残疾人的补助,有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2、生活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