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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笔录不是证据的种类之一。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证据的种类主要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当事人陈述、勘验笔录等。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认笔录的证据是属于鉴定意见类的证据,主要是鉴定笔录是否属于当事人书写的,鉴定其真实性。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
辨认笔录属于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证据中的一类,一般认定为鉴定意见类证据。为了查明案情,必要时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只能说不一定。证人证言不是简单地改变就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要审查是否符合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有的是受威胁、引诱或其他考虑才翻证,之前的证言能够与其他证据印证,而翻证的反常、无法合理解释、违背常理,当
勘验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尸体等勘查、检验中所作的记载。包括文字记录、绘图、照相、录像、模型等材料。勘验笔录可以分为现场勘验笔录、物证检验笔录、尸体检验笔录、侦查实验笔录
我可以说这个不是处罚,只有现场笔录,不能做出处罚 执法人在执法时不能仅靠询问笔录这一种证据,而应当对证据全面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笔录、检查笔录等相互印证,违法的当事人就很难否认已发生的
1、如果没有欠条的话,有录音算是证据,但是录音必须是合法的,并且录音是需要在法庭上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才有可能被人民法院采纳。 2、为防止对录音资料的篡改伪造,提交证据时要提交录音的源文件,如是手机录
严格意义上,监控录像当然能够作为离婚的证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视听资料属于民事诉讼中证据的一种类型。而监控录像,就是视听资料的典型代表。但是,离婚诉讼中,视听资料不一定能够作为有效的证据。这主要是因为当时人在收集视听资料,也就
诉前证据保全是2012年《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新的制度,是证据保全的其中一种,为了避免在紧急情况下证据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可以由利害关系人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以便日后起
做笔录说假话要承担的后果如下:做了假笔录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就涉嫌伪证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证人作证应当遵守实事求是的规则,还原事实真相,配合公安机关等办案,作伪证不仅不利于公安机关办案,还会给自己带来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