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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谈话笔录属言词证据的一种,它是执行机构为查明案件事实,在依法询问、调查有关人员时,所制作的谈话情况的文字记录。 制作执行谈话笔录,应依法定的格式。 1、注意填写笔录中的“谈话起止时间”项目。这一项目起时一般不会忘记,止时则容易遗漏。该项
询问笔录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组织情况。一般按印好的格式逐项填写。 (二)正文这部分内容是询问笔录的重点。用问答式记写方式,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进行情况。开头,第一问答。应告知被询问人要如实提供证言、证词
1、听证笔录应当作为行政处罚决定的重要依据。理由是:经过听证之后的证据和陈述笔录,应该说比行政机关案件调查人员的调查终结报告更客观、真实,与其他证据相比,听证笔录及确认过的证据更有说服力,因此,应当作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重要依据,对
听证笔录不是证据的种类之一。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证据的种类主要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当事人陈述
从书记员的回避,庭审笔录的补正和自认的撤回来看,庭审笔录的真实性具有保障。无论新旧《民事诉讼法》都赋予了当事人申请书记员的回避的权利以及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申请补正的权利。从而在一定程度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1、听证会结束后,听证主持人或者书记员应当把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和本案调查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的,由听证主持人或者书记员在听证笔录上予以注明。 2、听证笔录中的证人证言,应当交证人审核无误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法院如果强制执行一般是可以抓人的。 如果当事人拒绝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宣告的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的,法院可以对当事人予以司法拘留;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事实的,法院可以依法追究其的刑事责任;如果是对象是单位拒绝不执行的
一般情况下,民事纠纷中败诉方,按照判决书或裁定书善意履行自身义务,是不会被拘留的。再者,当胜诉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判决后,败诉方不采取恶意拒绝执行判决的措施,例如恶意转移财产等行为的话,即使败诉方被强制执行,法院是不会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
手机的通话录音在法庭上能当证据。但调查人员调查收集录音资料时,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