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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供有效担保的条件是: (1)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
需要下列条件: 1、担保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 2、不得突破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 3、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决议,且在决议表决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人是可以为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个人提供担保需要具备债务清偿能力,提供担保时签订担保合同。 2、在进行借贷的时候,出借人可以要求借贷人提供担保,而提供担保人是担保的重要方式。
可以担保,《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转投资及提供担保的程序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
根据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向外界提供担保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超出这个范围的担保则是无效的。因为,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2、《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
根据《公司法》和司法说明的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向他人提供保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司章程对投资或保证的总额和个别投资或保证的金额有限,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如果公司
对于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会强制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在申请财产保全后未提供担保,法院会依法驳回其申请。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为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的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
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只有在获得总公司授权的前提下,才能对外进行担保。换句话说,分公司担保不一定是无效的。如果总公司已经明确书面授权分公司,这时候分公司可以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具体来说,这主要是依据了我国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根据公
公司清算组的成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如果是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的,清算组可以由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