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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有时会将房产作为合作或赠与形式租给其他单位使用。不过,对于房产税的收取,存在不同的情况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以下是一些案例和相关规定,供参考: 【案例】 A公司拥有两处房产,其
1、出租房产按照租金的一定比例(12%)缴纳房产税。应纳税额=租金*12%。 2、租赁合同规定有免租期的,免租期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3、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
1、对于出租的地下室,按照租金的12%从租计征房产税; 2、对于自用的地下停车场,按照应税房产价值的1.2%从价计征房产税; 3、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属于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839号】的规定,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缴房产税,免缴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
房产税,即对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的税种,按年度汇总来结算,按月或季申报后在年末一并清算,或一次性缴纳全年税款,由房屋当地的税务局征收房产税。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时间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的调写如下: 申报的税种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附加等附加税不在此申报,与增值税和消费税整合申报,填
个人社保不是税务局进行缴纳的。法律明确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个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直接去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