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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发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因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被盗等原因丧失后,由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补发。 2.补发程序及资料: (1)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签名和加盖手指纹印的《
出生证明已经开了,但是还没有落户口,现在想给孩子改名字,没有问题,这个可以的,在去派出所报户口时候申报更换名字就可以。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不作变更。《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
《登记表》中“婚育状况”一栏原则上由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签署意见。 1.户籍在成都市内且档案在有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人员,由单位签署意见; 2.户籍在成都市内且档案在县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或市内大中专院校的学生以及毕业后档案仍在学校的人员,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程序,可以参照如下处理: (一)由当事人或其监护人持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办要求。原签发机构根据原签发信息审核《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二条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第二十三条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当事人或其监护人持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孩子出生地的妇幼保健院,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指导办理。以下以上海为例,供参考(来源:《上海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
出生证可以补办。出生证明补办流程以各地计生部门文件为准,一般要求提供提下材料: 1、由原发证机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由所在地村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失声明; 3、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没有进行户口登记的证明。 已办
补办出生证的流程如下: 1、去原来新生儿出生的那个医院,找原来的科室开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此时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2、新生儿的父母去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书面申请要写明孩子出生信息、
二婚夫妻如果想要自己的孩子,那么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不同的政策办理准生证。虽是二婚,但双方都无子女的。那么需要带着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办理准生证即可。如果在婚前一方有子女,那么就要申请第二个子女,需要以下材料和证明: 1、生育第二个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