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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执行和执行终结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 2、两者适用的情形不同,根据相关法规适用终结执行有13种情形,执行终结本适用只有一种情形:
民事裁定书(中止或者终结执行其他法律文书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或申请执行机关)×××,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写明 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字号、名称等),于××××年××月××日向本院
第六,人民法院认为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据此,终结执行是因某些特殊情况的出现,使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须继续进行,因而停止执行,以后也不再恢复。 执行终结的裁定既有程序效力
终结执行,就是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了某种特殊情况,执行工作没有必要或无法继续进行时,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35条规定了应当终结执行的各种情形,同样也适用于对仲裁裁决的执行。这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4条和《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均规定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之前,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
________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________)……执……号 申请执行人:______,……。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 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
除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恢复执行的案件外,其他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1、执行完毕;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终结执行; 4、销案; 5、不予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
对执行异议复议终审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需要从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
探望子女的方式和频率由夫妻双方离婚时自行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也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探望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父母离婚后,无论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