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分公司对外担保一般无效。如果有总公司的授权,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担保。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担保合同的,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
一、如何认定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 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判断公司对外担保的合同效力: 1、公司担保有无效力按规定进行决议 根据《公司法》第16条,公司担保行为不是法定代表人所能单独决定的事项。如果是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的关联担保,必须要
根据《公司法》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但是对于一人公司而言,并没有设置相应的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因此公
对于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本身的效力问题,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都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公司对外担保是在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出现的一种经济现象,公司对外担保合同效力它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市场经济的繁荣,但同时由
《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而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它们原始积累刚刚完成,规模小,恰恰没有房产和土地等可资抵押的固化物。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担保公司担保来提升企业的信用,获得银行贷款。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担保后,一旦受保企业还不出贷款
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包括下面几项内容: 第一,行政行为有确定力。确定力的意思是行政行为一旦生效,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不能随意变更或者撤销,具有不可争辩的效力; 第二,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指的是在行政行为生效后,对行为主体以及行政
保管合同的责任包括: 1、不使用保管物的义务; 2、亲自保管义务; 3、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 4、返还标的物及孳息的义务; 5、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人的义务; 6、违约责任的承担义务等。 保管合同的主要特征是: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
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只有在获得总公司授权的前提下,才能对外进行担保。换句话说,分公司担保不一定是无效的。如果总公司已经明确书面授权分公司,这时候分公司可以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具体来说,这主要是依据了我国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根据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