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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成立正当防卫,不法侵害应当是正在进行的状态。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特殊自首的构成要件如下:1.特殊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2.成立特殊自首,除了主体要件
若行为人的正当防卫行为成立,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第一,起因条件。第二,时间条件。第三,对象条件。第四,主观条件。第五,限度条件。第六,无过当防卫权。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
特别防卫,又称为“特殊正当防卫”、“无过当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的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
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成立特别防卫,需具备以下条件:1、特别防卫首先应具备成立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主观这四个基本条件。2、特别防卫还必须具备特定的对象条件,既只有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特别防卫的成立条件: 1、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犯罪行为实施的防卫; 2、必须是针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3、必须具有性质的严重性、强度的暴力性、形势的急迫性;
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 (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 (2)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不法侵害的范围,就该包括
考律师证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品行良好;取得高等院校法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以及高等院校非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 2、没有以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已经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可以主动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满一年后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作劳动者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无过当防卫和正当防卫的区别在于: 1、无过当防卫属于正当防卫,两者其实属于同一范畴。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无过当防卫,是以正当防卫为前提的。判定无过当防卫时,也应当遵循防卫中当事人关于防卫目的、方式方法、起因、时间、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