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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封闭性限制。这是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特殊限制。 2、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 3、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股份于任职期内不得转让。 4、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
夫妻间股份转让协议的效力应按下列标准予以认定:只要夫妻双方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转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是有效的。但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获得半数股东的同意。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
债权人与债务人自愿达成债权转让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民事纠纷时,应当确认债权转让协议有效。 政策性债权转让给股权,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处理。 债务人以隐瞒企业
在股权转让交易中应区分股东内部转让与外部转让,内外有别予以处理。如果转让行为发生在公司内部,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决议被判决无效、撤销或不存在后,股权转让合同丧失效力,股权回归到转让前的状态。对决议瑕疵负
目前没有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只能通过协议转让来交易,既然没有挂牌,所以就涉及到一个退出的问题,于是就有了回购协议,另外企业为了让投资者放心,也会出一份对赌协议。签订了协议之后,就达成债券关系了,目前国家也
股权转让协议实为借款协议,那么股权是对所借款项的质押担保,并非是真实意图的转让股权,不产生股权转让效力。当事人在对方不能即时还款时依法就质押的股权优先受偿。
对于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债权后再转让债权的效力,在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时,一般是予以认可的。但是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转让债权时有诸多的限制。这些规范性文件在法律层级上并不属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宜
私下签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签署协议的双方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是否有能力,有资质签订该协议。第2个方面,该协议是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是否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第3个方面是协议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转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1个部分是召开股东会决议的经过,例如发起人。第2个部分是关于股东会会议的情况,例如参会人员,会议地点,会议时间。第3部分是关于进行股权转让的事项的表决经过,例如表决同意的人员,表决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