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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自然人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
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的原因是因为胎儿是特殊继承权利主体。继承权基本上是属于一种身份权,胎儿作为死者亲生子女,依法应享有继承权。为保护胎儿的合法权益,法律为其虚设了主体位置,保留其应继承的份额,符合民法典的公序良俗原则。胎儿还未出生,被继承人死
1、对保留的胎儿份额的处理:如果胎儿出生时立即死亡或者在母亲怀孕时就夭折的,则该保留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再分割。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婴儿死后由其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按《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的处理: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的前提是被继承人没有遗嘱或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法定继承开始后,如果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所有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平均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 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则由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平均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 如果既没有第一
首先,如果被继承人有配偶且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继承开始之前,应当从其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分割一半给其配偶,剩余的财产才属于其遗产。关于遗产如何分割,首先要先看被继承人有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的,应当优先按遗赠扶养协议
只有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才能执行执行配偶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来说,分为以下情形: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