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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串通,是指为牟取私利,相互勾结、恶意通谋,共同作出虚假意思表示的行为。合同无效中的恶意串通主要包含两个层面:第一,主观恶意:指双方主观上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恶意”。第二,串通行为:指上述的恶意以行为人与相对人串通的方式作出
证明双方恶意串通的方法:受害人可以收集相关的证人证言、恶意串通双方的信息来往等证据来证明双方恶意串通。但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之下签订的合同无效。
一般情况下,法律上的恶意串通认定标准可从以下方面考虑: 1、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即不仅明知其行为有损于他人而故意进行,且实施该行为就是以损人利己为目的的; 2、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例如,代理人同第三人通谋损害被代理人
当事人之间相互勾结实施的某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其特征包括: 1、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即不仅明知其行为有损于他人而故意进行,且实施该行为就是以损人利己为目的的; 2、当事
恶意串通的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非法串通在一起、共同订立一种合同。造成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损害。由此可见行为人的行为具有明显的不法性,据此可以将其作为违法合同对待。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
合同恶意串通的认定:恶意串通行为又称做恶意通谋行为,是指在买卖活动中,双方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的特征为: 1、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 2、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
具有下列特征的民事行为认定为恶意串通: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即不仅明知其行为有损于他人而故意行为,且实施该行为就是以损人利己为目的的。 恶意串通行为是指当事人之间相互勾结实施的某种损害国家、
损害他人健康故意行为称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犯罪嫌疑人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他人的身体健康,是故意伤害罪的客体,如果故意伤害自己身体健康,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自伤行为损害社会
要取证老赖恶意转移房产,首先需要明确什么叫做恶意转移房产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538条以及第539条的规定,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移财产的行为,都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影响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的话,债权人可以请求
恶势力指为非作歹祸害人民的政治力量或社会力量。恶势力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但也包括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主要以暴力、威胁为手段的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恶势力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