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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工程价款结算有争议规定如下: 1、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2、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计价办法核算; 3、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
解决工程结算争议如下: 1.对工程计价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2.对工程计价没有约定或不能协商一致的,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书面通知发包方进行结算并向其提交竣工结算文件。逾期不结算一般视为认可结算文件。 另外还需核实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比如结算流程、付款时间等。 如发包方违约,且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
一般按合同约定执行,协商不成的,起诉解决。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如下: 1、工程量纷争; 2、竣工决算时间的争议; 3、合同违约的争议; 4、材料价格市场波动的问题; 5、总包和分包争议; 6、尾款相关争议。
工程结算纠纷的处理,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尊重合意”原则,一是“实事求是”原则。 在工程造价结算中,应当基于以上两个原则,解决不同的结算争议。结合司法解释和相关审判实践,一般的处理规则如下: 1、双方
1、结算工程款方式拖欠工程款的情况,要及时行使诉权,在诉讼中可以采取保全房屋财产账户的方式促使其及时付款,另一方面要注重采用我国合同法对于建筑企业的一项特殊保护权利; 2、即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工程款
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按月定期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按月定期结算是指每月由施工企业提出已完成工程月报表,连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建设单位签证,交建设银行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方法。分段结算是指以单项工程为对象,按施正进度将其
当购房合同产生了争议,那么双方可以先进行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协商解决争议的,那么自然是最省时省力省钱的争议解决方式。如果双方没有办法协商一致,那么可以将双方的争议提交到法院,由法院来作出司法裁决。向法院起诉的,那么首先要了解清楚相关的
甲方不给工程款,债权人维权途径如下: 1、和对方进行协商。协商的方式有很多种,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还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协商; 2、在协商不成的时候就要收集证据,保全证据; 3、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出诉讼; 4、如果债务是有保证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