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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产权归开发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建筑区划内,
物业没有权利锁车。物业公司锁车的行为相当于变相扣押车辆,业主的私家车完全属于业主个人私有。锁了车,可以向管理部门投诉,严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地下停车场原则上是不可以做商业经营的。如果业主要将住宅、车库改为商业经营,要首先征得相邻业主(整栋)的书面签字同意,待全体相邻业主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营业执照。如果没有经过全体相邻业主的同意,就办理营业执照,其他业主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
首先要确定地下车库的归属,判定其归属谁所有。如果归属人防工程,则无论谁都无权售卖。如果车库包含业主公摊面积内,属于公共用地,则开发商无权出租或出售车位,应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来决定车位的使用。但如果车库是
《》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所以,目前多数商品房在销售时,开发商和购买者都会在合同中约定专门用来停放汽车的车库、
如果约定了可以出售,则社区地下停车位出售合法。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五条
如果不是物业公司统一收取,则当然不合理。
没买车位物业不让进小区地下车库一般不合法。如果小区还有停车位的,不让小区业主开车进小区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但如果小区已经停满车辆,不让业主开车进是合法合理的。实际中,买房时开发商另外申明停车位单独转让的话,那么业主要在小区内停车的话,就要购
2021年民法典物业停车费规定如下: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此部分车位业主不需要缴纳停车费,如用于出租的收益也归业主所有。因为小区内物业收取的停车费性质是保管费,业主拥有所有权和物业收取保管费并不矛盾
首先业主和物业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如果有任意一方违约的,都需要承担合同所违约的责任。 如果是因业主不及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缴纳物业费,但是物业无权采取停水或者停电的方式;因为业主是与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