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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
专项附加扣除办理申报流程包括两种途径,分别是由单位办理申报和个人自行申报。 1、由单位按月发工资预扣税款时办理。除大病医疗以外,对其他五项扣除,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2、自行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办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部门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向税务部门提供或协助核实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 同时明确,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纳税人儿童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儿童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
自然人之间股权转让的核心是财产交易,必然涉及个人所得税。这次我们来看看股权转让的税收处理: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也就是说,股权转让所得纳税人需要在
1、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以致在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大家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细则”)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项目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罚款不可以税前扣除。刑事法庭对单位作出的罚金判决,是不允许税前抵扣的,此外还包括各行政单位,对于企业作出的行政罚款,也不能在税前先进行扣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对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于2011年3月31日,经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5号发布。该《办法》分总则、申报管理、资产损失确认证据、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非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投资损失的确认、其他资产损失的确认、附则8章52条,自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