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1、男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男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夫妻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男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男方的个人债务。
婚前按揭买的房子离婚后可以由双方协商分配,如果该房子是由一方首付并且还贷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房产所有权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如果婚前交首付,婚后一起供房。房产供房期间升值部分可以分割,但一般以房产所有权人补偿另一方为准。如果婚前首付,婚后房产写上另一方的名字,视为赠与,房产升格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该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根据婚后还贷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这种情况下通常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该不
共同共有的含义是表明这是夫妻共同财产,请问这个是当初特意加上的吗?一般意义上如果有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就属于共同财产,只要你对共同共有不理解或者不知情的话是可以主张房子首付和婚前你付的部分在离婚时由你所
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登记在一人名下,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2,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
父母在婚前给予房屋的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如果该项房产登记在贷款人名下的,离婚房子归父母付给首付的那一方所有。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有一方父母出资为自己的子女购买不动产,同时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视作只对自己子女一方
婚前首付款,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 1、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法院多数会判决房屋归登记方所有。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2、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个人房产在
男女双方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如果是在男女双方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