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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三年缓刑三年,即为犯罪分子被判有期徒刑的刑期为三年,缓刑考验期是三年,如果在缓刑考验期的3年内,犯罪分子表现良好且没有犯罪或者被发现新罪的,则原判的有期徒刑三年可不再执行,如果考验期内,出现新罪的,则需予以收监。
法院不会出现这样的判决。因为考验期要大于徒刑。如判决有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即法院先宣告被告人有罪,但有条件的暂时不执行刑罚。 如果在判决之后的三年不再犯罪、不违反规定,过了考验期刑罚就不执行了。如果
简单的说,就是在判决后的六个月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的那三个月徒刑就不去坐牢了。如果在这六个月的考验期内再犯罪,就会和新罪一块合并处罚。 1、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
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的意思是:判决拘役一个月,暂缓执行,两个月是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
在这一年缓刑期内,犯罪人没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一年期满,就不再执行6个月的有期徒刑了;如果在一年缓刑期间内,犯罪人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撤消缓刑,执行6个月的有期徒刑,既收监执行刑罚。
不存在判4年缓刑2年。在我国,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
判六个月缓刑一年,指的是犯罪分子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考验期为一年,在缓刑考验期的一年内,如果犯罪分子表现良好且没有再犯或被发现新罪的,则原判的六个月可以不再执行,如果在考验期内,出现新罪等情况,则需收监。 根据《刑法》关于缓刑适用条件的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