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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资产是指在法律性质上,具有资产属性的各种债权;是各种经济法律主体在货币财产和其他财产的融通过程中形成的,享有增值性收益债权的财产。债权资产的具体形式主要包括:各种存款和贷款活动中,以转让货币使用权的形式形成的债权资产;各种商品交换中,以
一、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根据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定) 法定之债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意定之债主要是指合同之债。 二、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标的物属性得不同) 三、单一之债与多
标准化资产,指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债权性金融产品或股权性金融产品。标准债权与标准化资产对应,非标准化资产主要是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其范围更为广泛。主要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
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包括信用资产、信用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等资产。1、信贷资产信贷资产是指由银行发放的各种贷款形成的资产业务,贷款是按一定利率和确定期限发放货币资金的信贷活动,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中最重
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银监会在2013年3月27日下发的《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8号,以下简称《通知》)中指出,近期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直接或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交易平台等间接投资
一、债权的管理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4、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 5、债权管理与债权
债权是民法概念,债权与债务相对,债权是债权人所拥有的债的权利,债权和债务一起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债权的主体特定,属于相对权,财产权,它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特定的履行行为。债权有多种分类,根据责任
在《民法典》第426条对于可以质押的动产规定的内容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这表明了对于可以出质的动产范围,《民法典》并没有作出逐一规定。因此,法律不禁止的以及法律未明确规定禁止转让的动产,都可以作为设定质权的标的物。但是
债权申报中的债权类型大概有以下几种:第一,债权中必须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第二,必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其中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即视为已到期。第三,债权中必须以债务人的财产作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其中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