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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拘传、拘留、逮捕都是刑事强制措施,但适用的时间先后不同,期限也各不相同具体区别如下: 一、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拘留可以提前解除,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
拘留是当然是合法的,过程应该是先传唤,做笔录,应该有传唤证,然后拘留之后应该在48小时内通知家属,下发刑事拘留通知书,并告知涉嫌罪名.刑事拘留是需要分局批准的,派出所一般没有权利直接拘留.刑事拘留做程序如果对方表示愿意调解,可到公安局找人表
刑拘期限为3日,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至7日;对于结伙、流窜、多次作案的可以延长至30日。如果单人单案,最长也就是7日内就需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就会移送检察院起诉,在此期
拘留是一种临时的措施 批准逮捕公民的权力属于检察院。拘留只是对应当逮捕的人在申请批准逮捕期间采取的临时措施。 多长时间属于“临时”呢?正确答案是——三天。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的拘留权限为3
逮捕的条件在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逮捕应当经过检察院批准,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是公安局直接批准。《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刑事拘留适用范围是: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
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有: 1、刑事拘留的执行地点在拘留所,而逮捕的执行地点在看守所; 2、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和法院; 3、刑事拘留最长只能羁押三十七天,而逮捕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达到七个月。 根据规
判刑从判决之日起计算,之前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进行折抵刑期。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
刑事拘留和逮捕两者相比,逮捕要严重些。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的采取的临时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侦查后如果认为犯罪情节轻微或者是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也可以撤销案件,也就是刑事拘留后的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