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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的话,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则房屋不能被强制执行,只能查封不能变卖、拍卖。
一、如果不是唯一的房产,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r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
1、目前的法院执行制度和法律框架下,房产的执行需要明确房产的所有权及不存在限制交易的权利负担,但是由于拆迁安置房大都需要长达五六年,有得甚至十年才能办理产权证书,因此,对于拆迁安置房,法院原则上是不会
可以。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拆除住宅不是被执行人生活所需的住宅,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如果是生活所需的住宅,只能检查不能出售,拍卖。
1、起诉。起诉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6个月内起诉。 2、审查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7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3、答辩。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强制执行: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要分具体情况: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房屋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必须满5年之后才可以上市交
房子一人一半可以强制执行。 1、如果执行标的系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执行。 2、但是,并非被执行人只要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执行。 3、按照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
拆迁可以强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决定不起诉又不执行的,拆迁部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