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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殊保护驰名商标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二)特殊保护驰名商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三)特殊保护驰名商标是保护消费者利益,加快我国国际竞争的需要。
驰名商标保护的特殊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普通商标只能在获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受到法律的保护,享有商标专用权;而驰名商标与其独创性和显著性而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保护;2.驰名商标可以对抗其他人的恶意抢注;3.企业可以据此制定商标知识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 2、放宽驰名商标注册显著性的要求。 3、赋予了驰名商标广泛的排他性权利,给予驰名商标广泛的保护。
驰名商标既具有一般商标的区别作用,又有很强的竞争力,知名度高,影响范围广,已经被消费者、经营者所熟知和信赖,具有相关的商业价值。这些特点使之常成为侵犯的对象。为了防止和减少这种侵权行为的发生,《保护工
对驰名商标进行特殊的保护的意义在于: 1、保护驰名商标就是保护生产力,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企业赖以生存和壮大的市场,维护企业及其国家财产不受损害。 2、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有利于我国市
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立法规定如下: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主要有如下特殊措施: 1.对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不仅可以禁止他人在同类商品上使用,也可以禁止他人在其他类别商品上使用。 2.对没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虽然不可以禁止他人在其他类别商品上使用,但可以
商标侵权的罚款标准根据侵权情节确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侵权行为成立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主要用于制造侵权货物和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侵权货物和工具。罚款标准如下:非法经营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非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
特殊工种一般包含的范围有: 1、电工作业,含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矿山井下电钳工等;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包含2米以上登高设备及拆除、高层建筑物表面清洗工; 6、
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是对“特别自首”的对称。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