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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施工工程量的证明: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根据工程惯例,确认工程量的证据除工程签证单外,还包括双方往来函件、会议纪要、变更通知、设计变更图纸、施工日志、工程费用定额等。
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可以追加转包人
分包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总承建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将其承包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项目,再发包给其他承包人,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项下的分包合同,那么,工程分包合同的付款方式如何呢? 对于分包合同的付款方式
一、建筑法规规定了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的相关规定: 1、预付款的支付: 1)、工程预付款的比例不得高于合同价款(不含其他项目费)的30,一般为合同价款(不含其他项目费)的 10,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应按合同
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
付款种类大致包括进场费、工程预付款或按进度结算、质量保证金等。很多时候由承包方垫资,一般为正负零开始按照进度付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下列情况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当予以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要求
无效的工程施工合同如何处理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过竣工验收以后合格的,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工程价款的,应该及时予以支持;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并且建设工程经过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一般需要按照具体的情形分别处
工程承包合同写法如下:首先需要写明甲乙双方的姓名,写上经过双方协商,乙方愿意承接甲方的工程。然后写明工程的概括、承包的相关方式、工程的范围以及质量要求。其次可以写清楚合同价款,付款的相关方式。最后写上工程的相关期限,在结尾的部分可以写上双方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具体包括了: 1、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双方就纠纷问题重新协商; 2、如果无法协商的话,可以向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介入; 3、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约定,向双方事先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以对方当